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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雅菲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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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流程办案安全工作,张高发纪检监审部组织学习《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关键环节“不得”“禁止”事项清单》,充分认识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自查自纠,做好办案安全相关工作。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纪律审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目前纪律审查工作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支笔,谈话仍是主要的纪律审查手段。因此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纪律审查的实效和质量。
二、谈话中应坚持的原则
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的新形势下,走读式谈话便也成了谈话中的常态了,一次有准备、高效的走读式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轻处分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走读式”谈话关键环节“不得”“禁止”事项清单
“走读式”谈话关键环节“不得”“禁止”事项清单中相关领导方面三项,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方面八项,办案人员方面二十二项。认真学习文件通知和操作规范,把握谈话工作各个环节和程序要求,常思常记,做到深入脑髓,履行到位,保障安全,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不出事。学以致用,严格执行《事项清单》要求,做到发生可能影响安全的情况时,决不使用或严格控制使用“走读式”谈话;没有经集体研究或履行相应报批程序的,决不开展“走读式”谈话;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谈话场所决不开展“走读式”谈话。
在实际工作中,与违纪对象谈话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善于运用谈话艺术、沟通技巧。尊重违纪人员的人格尊严,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纪教育人,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对于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