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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会锋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8
点击次数:1350次
1.1 项目名称: 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 购 人: 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 受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一标段:需采购公务用车6辆;车辆型号品牌为:江淮汽车瑞丰M3;二标段:需采购公务用车2辆;车辆型号品牌为:上汽大众帕萨特。
1.4 项目编号:HBRS2022-005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一标段:需采购公务用车6辆;车辆型号品牌为:江淮汽车瑞丰M3;二标段:需采购公务用车2辆;车辆型号品牌为:上汽大众帕萨特。
2.4 合同包划分:2个标段
2.5 最高限价:一标段:55.08万元,二标段:35.6万元 。(不包含购置税)
2.6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汽车销售相关经营范围);
②具有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2)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⑥其他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如两个标段同时投标,需分开标段投递标书)。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25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 2022 年 4 月 25日 9 时 30 分至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副86号阳光锦园小区2号楼2层 (地点)。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副86号阳光锦园小区2号楼2层(地点)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采 购 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17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13-5917018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副86号阳光锦园小区2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31398765